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
主要接受各地人民法院的委托,参照医学和法医学科学原理、相关卫生法规、临床诊疗常规和其他相关规范,对医患纠纷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是否因医疗行为导致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失对损害后果的参与程度,提出法医学鉴定意见。
医患纠纷业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有专门性问题需要委托鉴定的,本专业可以受理。正式受理鉴定前,本专业一般均会要求召开由法院承办同志、司法鉴定人及医、患双方代表参加的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以便确定鉴定材料、明确争议焦点和鉴定事项。正式受理鉴定后,本专业鉴定人将会同相关领域的临床医学权威专家参与会诊讨论,形成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医疗纠纷所需材料:
1、全套的病历材料复印件;
2、全套的影像学片(扫描后立即退回);
3、医患双方就该案的陈述意见;
4、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需要提供尸检报告;
6、其它的相关资料。